投诉人李先生说,他每天上班得先走到公交站搭乘3站公交才干转乘地铁,但公交车每次等待时间比较久,也比较挤,他听朋友践行买了一辆电动滑板车,以电动滑板车代步到地铁站,但乘坐地铁时被回绝带着进入。
对此,武汉地铁集团回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制止乘客带着物品目录》第四条、第九条明确规定,制止带着自行车(体积、长度契合规范要求的折叠自行车在外)、电瓶车、运货平板车以及标称容量之和超越20000mah的充电宝、锂电池等。现在市面上的一些“电动平衡车”“折叠电瓶车”“电动代步车”及其车上的蓄电池契合《目录》中禁带物品的描绘,故制止带着此类物品进站搭车。
长江日报记者22日检索网购网站发现,不少出售电动滑板车的商家都在明显方位标明晰滑板车的可续航路程达到了二三十公里,最高时速可达18公里/小时。相同一款产品最高时速也仅有20公里/小时,可续航30至40公里。仅从这一些数据上看,电动滑板车部分目标直追电动车,如在地铁车站内行进,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长江日报记者还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发现,2018年东湖高新交管大队在回复网友关于电动滑板车的问题是还专门说到,“滑行东西”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进,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关闭的小区路途和室内场馆等当地运用。
据了解,近年来锂电池自燃等事情在国内外时有发生,地铁作为大运量的密闭空间,一旦失火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