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员在未获得特定品种设备操作证的情况下,竟操作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起重机作业。违规操作终变成惨剧,起重机意外失控导致抓斗下坠,将在底下相同进行违背规则作业的工人砸死。近来,温州平阳法院一审以严重责任事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被告人张某,河南人,曾因犯成心伤害罪于2008年2月被平阳法院判处控制二年。本案案发前为平阳某疆场运营点的起重机操作员,但他一向都是无证操作,所操作的也是未经有关部门查验的起重机。
2011年7月3日,在平阳县某个码头的疆场运营点有一艘运沙船泊岸,由起重机卸沙。到黄昏6点多即将卸完沙子时,疆场运营点的两位清沙工周某和王某下船清沙,违规在抓斗底下将船里的沙子整理成一堆,再由起重机用抓斗将沙子整理洁净。
到了晚上7点多,起重机操作员张某按清沙工的要求,操作抓斗将船上的一堆沙子抓起。在抓斗上升的过程中,起重机的电机忽然着火,抓斗登时失控,并敏捷下坠,砸在王某身上。随即王某被救出送往医院诊治,终因伤势过重在医院抢救无效逝世。
案发后,张某于2011年12月1日向平阳县公安局投案,该疆场运营点股东经调停补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66万元。
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张某在出产作业中违背安全办理规则,产生安全出产事端,形成一人逝世,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责任事端罪。鉴于张某违法后能自首,民事部份已调停补偿,亦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定。 中新浙江网 见习记者赵小燕通讯员华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