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日,人社部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目录共计72项职业资格。2021版目录 与2017年版相比,减少了近一半的职业资格。
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和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与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比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本次调整是在2017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基础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情况做的优化。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乡村兽医资格、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紧密关联的职业工种外,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精算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病诊断医师等专业性与社会通用性强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
优化后的目录与2017年相比,职业资格减少了68项,削减49%,对于进一步提升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指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
即: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职业分类、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企业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具体实施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劳动者经评价合格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均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址:)查询。
2020年7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