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温馨提示】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新规6月1日实施,新旧版证书如何转换?
今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定种类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建议(市监特〔2019〕32号)正式出台。其中,对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认定进行了说明。小安摘取了相关部分供大家学习。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定种类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定种类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公告》(2019年第22号),《特定种类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员资格认定项目》《特定种类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许可要求(以下称新许可要求)将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10.作业人员资格许可工作过渡期。根据《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以下简称《分类与项目》)调整和新版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印制需要,设定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发证机关应当按照《分类与项目》颁发新版证书;暂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的,发证机关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按照《分类与项目》继续颁发旧版证书(即旧证书、新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部颁发新版证书。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按照《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对2019年6月1日前已受理尚未发证且申请作业项目资格许可已取消的,发证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因作业项目取消,不再发放证书。自2019年6月1日起,对已取消的作业项目不再复审,证书遗失、损毁的不再补发。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理应当按照《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取消作业项目资格许可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11.作业人员新旧版证书转换。旧版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复审时应当更换新版证书。发证机关依据《分类与项目》并参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换发对应表》(见附件2)进行转换并颁发证书,对《分类与项目》中取消的作业项目不再换发证书。
12.已受理的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发证。2019年6月1日前,总局已经受理的无损检测人员I级、II级(RT、UT、MT、PT)的资格申请,由总局负责完成其考核发证工作。
13.和题库。发证机关应当将所确定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方便申请人参加考试。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据作业人员考试大纲,组织考试题库建设或者采用全国统一考试题库,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启用新题库。
14.发证信息上传。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负责将实施许可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无损检测人员相关信息及时上传总局“特种设备人员数据库”,并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同步公示,供公众查询。
15.无需许可的事项。对于按新许可要求无需进行许可且已经受理并未发放证书的项目,发证机关应当终止许可程序,并告知申请者不再纳入许可范围,提醒其加强管理。2019年6月1日后车用气瓶安装无需许可,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当地政府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特种设施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继续实施监督检验,使用登记机关应当对监督检验合格的车用气瓶办理使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