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合肥、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要点的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深入学习贯彻习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杜绝、官僚主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逐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层级监督指导,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细则》,突出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落实。指导各地充分运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认定标准(试行)》,严肃查处危大工程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研究防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及重大安全风险措施,构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并且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要检查内容,建立起重机械设备信息台账,加强人员培训教育,重点整治起重机械是否由持证厂家生产问题,起重机械设施安装拆除不按专项方案施工问题,安装拆除人员与告知人员不符问题,操作及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问题,起重机械设备不按规定维护保养、检修检测问题,起重机械设备不按规定正确使用问题等,严厉打击建筑起重机械设施安装拆除和使用的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
研究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隐患排查,重点解决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存在的安全防护不到位、专项方案不完善、教育培训交底走过场、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以及工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组织开展在建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措施,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结构安全。继续开展打击违规海砂专项行动,按照“不上岸、不进站、不进场”的工作目标,严厉打击违规海砂运输、销售、使用等行为,强化源头治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管理,持续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违规核发排查。加大建筑工程承发包、企业履约行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超越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挂靠、租借资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挂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加强层级指导,开展消防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培训。出台《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充实我省消防技术专家力量。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有关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建设工地和现场建筑材料的消防安全管理。
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及转运站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排查垃圾卸料平台、垃圾仓、渗滤液储存区域等易燃易爆点。完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各地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作用,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大对人员密集、问题易发的重点场所、区域的巡查频率。规范对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窨井盖管理等的安全管控,持续推进涉及高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城市公园游乐设施安全管理,防止踩踏和动物逃逸、伤人、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
全面排查整治城市市政管线、管廊运行风险隐患;推进解决市政管线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问题,完成管线违章占压排查,降低市政管线特别是城市燃气管线第三方破坏事故率;完善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应用,提升城市地下管线运行维护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部署推动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湿陷性黄土区域、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主要道路,对发现的塌陷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安全因素管理,重点整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加强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的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巡查力度。
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部署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供应、经营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推行液化气全配送模式,落实实名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强化液化石油气气瓶全过程监管。
加强城市桥梁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治理,严格贯彻桥梁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养护操作,推进桥梁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和既有桥梁监测系统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桥梁安全防护水平。
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要求,排查重点区城、重点路段的老旧、破损供排水管网,推进管网改造。继续推进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评估,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重点排查整治城市排水管道、检查井、污水处理设施密闭空间作业的安全防范,避免作业人员发生中毒、坠落等伤亡事故。加强市政公用事业消防安全管理,配合消防部门建立并落实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机制。
深刻汲取福建省泉州市“3·7”坍塌事故教训。指导各地加强老旧危房排查治理及处置,督促落实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指导、技术服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地加强违规改扩建建筑物排查治理,依法打击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以及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擅自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改扩建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全面逐户开展质量 “回头看” 排查,重点排查房屋是否存在通风漏雨、墙体裂缝、门窗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居住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5月底前完成整改。
指导各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公租房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公租房运营管理承接主体或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并向住房保障、公安等部门报告公租房占用公共部位、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等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的问题以及违法违规行为。
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配合做好消防车通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协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研究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提高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提升监管效能,转变监督检查方式,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暗访暗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察觉缺陷处置和跟踪督办。监督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执行联合惩戒制度,严格处罚事故责任企业及人员,强化事故项目问题整改,形成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严惩严治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事故多发和工作薄弱地区警示通报和约谈提醒的力度,督促层级监管责任落实,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创新“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指导各地强化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加强建筑施工公司“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监管,严格人员持证上岗和考核管理,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实训基地建设提升,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