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记者 屠瑜)昨天下午,金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通报区检察院、区应急管理局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介绍解读相关制度办法并发布典型案例。
金山区作为化工集聚区,截至9月15日,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许可企业66家,占全市19%(全市相关企业345家),其中生产许可企业41家,经营许可企业(仓储经营)16家,使用许可企业9家。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2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21家。今年1-8月,区应急管理局共检查企业792家次,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69份,《现场处理解决措施决定书》32份,提出安全风险隐患1687条,到期整改率100%,事前行政处罚97起,罚没款总金额337.03万元。从处罚类型来看,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类违法案件均为26起,各占案件总数的26.80%,并列位居第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15起,占案件总数的15.46%,位居第三。
近五年来,金山区检察院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6件7人(2016年2件2人,2018年2件2人,2020年1件1人,2021年1件2人),失火罪1件3人,总体呈现较为平稳的态势。
【典型案例一】:上海G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9•15”起重伤害一般事故情况介绍
2020年9月15日16时09分许,位于金山工业区的上海H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东侧东一路上主厂房 23-26轴位之间,设备搬运单位J精密仪器设备服务有限公司租用上海G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S汽车起重机吊运设备时,涉事汽车起重机中端吊臂发生断裂,断裂的吊臂将在汽车起重机操作室的操作员吉某某当场砸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678.844万元。
1.吉某某,汽车起重机操作员,一是明知事故汽车起重机不符合《作业计划书》载荷要求仍继续作业;二是对于作业过程中多次出现的重物异常移动的现象,未能及时停止作业,应急处置能力不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不予追究。
2.刘某某,G公司实际经营负责人。弄虚作假,指使他人伪造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材料、涂抹汽车起重机铭牌,并故意向J公司提供伪造的材料;故意使用220吨位汽车起重机替代300吨汽车起重机,导致事故起重机违规超载使用而发生意外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2021年6月1日,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已移送公安金山分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3.蔡某某,J公司在H公司设备搬运项目负责人。未督促公司安全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4. 王某,J公司安全员。安全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未认真查验事故汽车起重机,对起重机起重能力未进行确认;未能及时发现作业过程中多次出现的重物异常移动的情况,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1.H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未确保起重力矩限制器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弄虚作假,提供伪造的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材料,并故意涂抹事故汽车起重机铭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S公司,对该事故汽车起重机产品质量把控不严,起重臂存在焊缝缺陷,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已抄告湖南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3.J公司,对事故起重机起重能力未进行确认,未能发现起重机力矩限制器功能失效、违规超载使用行为等情况,金山工业区对其进行了警示约谈;
4.H公司,未按照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对外来施工作业报备管理的要求,向金山工业区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单位守安公司报备设备吊运作业,金山工业区对其进行了警示约谈。
(一)针对汽车起重机租赁行业:一是要严格落实租赁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设施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的状态;二是要切实强化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杜绝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情况;三是使用单位要建立租赁设备现场查验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各项安全检查措施落到实处。
(二)针对汽车起重机制造商:要加强对生产产品的质量管理,确定保证产品符合有关标准,确保安全。
(三)针对汽车起重机等设备操作人员:要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十不吊”要求;
2017年至2020年期间,嫌疑犯杨某在承包工地劳务期间,为应付工地上的检查,多次通过微信联系制假人员戴某,为其提供个人隐私信息,后从戴某处购买伪造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公民身份证等证件。
2020年12月28日,公安机关从嫌疑犯杨某身边查获伪造的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7套、伪造的公民身份证1张,经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鉴定,上述7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均系伪造,经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上述1张公民身份证系伪造。
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特种作业专业性强、危险性高,作业人员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被允许上岗。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采取造假和网上售假等方式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严重危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特种作业人员自身安全。
对此情况,监管部门应在突击检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更注重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突出部门联动,防止制售假证屡禁不止。加强对网上售卖特种作业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