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修建起重机械安全办理,避免和削减施工现场出产安全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产业安全,依据《特定品种设备安全法》、《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条例》、《修建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办理规则》(原建造部令第166号)等法规,省厅安排省质量安全协会修建机械分会编写了《福建省修建起重机械安全办理导则(试行)》,对施工现场修建起重机械租借、装置、拆开、运用、保护和保养的全过程办理做出了具体规则,现印发你们,请仔细安排施行,试行中有何意见或主张,请及时反应省厅工程建造办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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